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培育名牌农产品”的要求,进一步实施名牌农产品推进战略,农业部今年继续开展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8]2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各市从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gov.cn)“行政通知”栏下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按照《通知》所列条件,筛选确定申报单位和申报产品,并组织申请人如实填写和提供申报材料,由市畜牧兽医局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至省畜牧兽医局。省局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排序,择优上报农业部参加认定评审。
二、申报时间
各市务必于2008年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件)报送到省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技处,同时发送有关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孝兵,刘建设
联系电话:0531-87198090,87198087
电子邮箱:scc00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