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这样一个国际大公司,在繁华的奥运赛场,竟然随意提高价格,原价2元左右的600毫升的可口可乐和雪碧竟然卖到5元一瓶,原价1元左右的矿泉水竟然卖到3元一瓶。中华品牌网首先在诚信上对其予以质疑。
奥组委发布了防范隐性市场行为倡议书,防范和控制隐形市场行为。所有饮料禁止带入奥运场馆,禁止十个人都穿着某一赞助企业的服装,在场馆内观赛。
作为赞助商,可口可乐拥有在其广告中出现“2008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等字眼的权利,其商标也能出现在奥组委举办的各种官方活动赞助名单,还有参与奥运火炬手的选拔等,都是作为赞助的丰厚回报。
在奥运赛场内,可口可乐也享受了特权,整个赛场,只能卖可口可乐的饮料,不能卖其他饮料。对此,我们认为无可厚非。
但是,在赛场内因为这种特权,提高饮料价格,就显得太过分。
可口可乐一向宣称,总统和一个流浪汉喝的可乐,没有区别。在乡村小店和白宫的可乐,是一个价格,以此彰显平等的品牌精神,但是到了中国,到了奥运赛场,竟然就全部变味。
奥运赛场,所有饮料由可口可乐直供,减少了代理商环节、减少了卖场渠道等环节,产品利润本身就增加不少,但是可口可乐还要涨价,显然难以让人接受。
中国的《反垄断法》已经于8月1日实施,在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是属于垄断行为。
该法于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很明显,在奥运赛场这个市场,可口可乐市场份额为100%。
显然,在巨大的奥运赛场这个市场,可口可乐的这个高价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