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培育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努力打造品牌寿光,寿光市财政预算内安排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政府奖励专项资金,每年用于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的奖励及宣传推广经费的补助。
寿光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的奖励办法
凡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新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山东省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山东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纳入企业划型与动态管理的按原规定执行。
凡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对当年新获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山东省名牌农产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获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5万元;对创建成为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寿光市名牌产品计划
计划到2010年,全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7个、中国驰名商标8件,中国名牌农产品达到2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达到22个;山东省名牌产品达到35个,山东省著名商标达到40件,山东省名牌农产品达到5个以上,并积极争创山东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培育农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和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力争使我市的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000件。(张文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