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从七月起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据国家规定,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此制度是为了更好的确保酒类食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州市“酒类流通随附单”
目前随州市11家酒类生产企业已全部备案登记,领取了“身份证”即“酒类流通随附单”。随州市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企业、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酒品,也将带“证”出门,让所有酒品有“证”才能上餐桌,从源头严控假冒伪劣酒品危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酒类流通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全过程,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