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注册免费会员你想成为企业会员吗? 网站日志设为首页网站地图
农业部信息中心 中国品牌农业项目部
搜索: 供求企业专家      
首页 >> 品牌资讯 >> 名牌农产品资讯 >> 正文  

湖北随州市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日期: 2008-07-17   文章来源: 中国品牌农业网   责任编辑: 王永朝

  湖北省随州市从七月起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据国家规定,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此制度是为了更好的确保酒类食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州市“酒类流通随附单”

  目前随州市11家酒类生产企业已全部备案登记,领取了“身份证”即“酒类流通随附单”。随州市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企业、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酒品,也将带“证”出门,让所有酒品有“证”才能上餐桌,从源头严控假冒伪劣酒品危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酒类流通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全过程,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加入收藏夹 | 推荐给好友 | 打印此页面 | 关闭本页面 | 返回顶部|评论

相关主题                 
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上12个农产品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2008-12-02
福建有20家企业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2008-12-02
福建省名牌农产品“远山”生猪通过复核 2008-12-02
从“舶来品”到“东方佳果” 2008-12-01
“宝应湖”大闸蟹挂着“金牌”爬上海 2008-12-01

图片新闻

更多>>

赞助商广告

青海源兴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在线留言广告服务各地服务网站导航网站声明法律顾问网站日志

版权所有 2008 zgppny.com, All Rights Reserved[sitemap]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北京畅易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 ICP证 080006号
网络实名:中国品牌农业 农业品牌